[201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09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测试卷(1)

发布时间:2019-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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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考生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材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二、资料
1.回扣是指卖方从买方支付的商品款项中按一定比例返还给买方的价款(见《辞海》1999年9月第1版,第2054页)。按照是否采取账外暗中的方式,回扣可以简单分为两种,即“账内明示”的回扣、账外暗中的回扣。在《反不正当竞争法》、《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回扣,都是账外暗中的回扣,也就是商业贿赂的典型行为方式。《暂行规定》第5条第2款规定:“本规定所称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账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但是,如果断章取义地从“本法所称回扣”或“本规定所称回扣”中提取回扣的概念,那么得出的结论将是片面的,因为它忽略了记入账内的“账内明示”回扣,也就会产生所有回扣都能构成商业贿赂的错误印象。
2.近日,家乐福8名肉类采购负责人因收受供货商黑钱被警方抓捕。
窝案的背后,是隐藏在卖场采购环节的商业贿赂黑洞,作为行业“潜规则”,供货商要想进入卖场、降低扣点,需要打点课长、处长等多道关口。零售业内,处于强势地位的零售商向上游供应商收取进场费、扣点的赢利模式被认为给员工带来腐败空间。
此类腐败并不是家乐福的“专利”,国家有关部委明令禁止的进场费、促销费、海报费等“乱收费”,但在扣点模式经营下的卖场依然存在。
被腐蚀的链条带来的是商品价格的虚高和质量的难以保证,但为此埋单的最终还是消费者。
3.某县医院2004年部分回扣药品目录清单
一、品名 二、市场零售价 三、医院零售价 四、药贩子给回扣
1.头孢哌酮舒马坦钠针7.00元/支; 32.10元/支; 6.00元/支
2.加替沙星针 15.00元/瓶; 75.00元/瓶; 20.00元/瓶
3.头孢他啶针 8.00元/支; 38.00元/支; 4.00元/支
4.那琦针 0.70元/支; 65.00元/支; 10.00元/支
5.西米替丁针 0.30元/支; 16.00元/支; 3.00元/支
6.罗红霉素分散片 7.00元/盒; 11.30元/盒; 5.00元/盒
7.头孢呋辛针 7.00元/支; 23.00元/支; 4.00元/支
8.凯兰欣针 6.80元/支; 33.00元/支; 6.00元/支
4.据报道,从2005年8月到2006年6月,全国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6972件,涉案金额19.63亿元,其中涉及国家公务员的案件1603件,占总数的23%。在一些行业和领域,商业贿赂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潜规则”。为遏制商业贿赂发展态势,中央近年来多措并举重拳出击,并将其作为反腐倡廉的重中之重来治理,然而由于商业贿赂涉及面广,系统复杂,加之立法局限、执法取证困难等一系列因素,破解这一社会“顽症”依然任重而道远。
5.材料显示,教育系统商业贿赂主要集中在设备采购、教材采购、消耗品采购、基建工程等4大领域。全国教育系统2001年至2006年底共查结商业贿赂案件577件,涉案金额总计7379.5万元,414人受到刑事处理。
6.近94%的人认为在中国做生意,给回扣、好处费和请客送礼的现象普遍存在;六成公众对反商业贿赂的成效信心不足。这是南开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与中央党校《中国党政干部论坛》编辑部日前进行的一项问卷调查结果。被调查人群包括来自不同省市和地区的部分中央党校学员、公司企业人员和普通民众。绝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做生意如果不请客送礼就做不好,只能勉强维持或肯定做垮。这说明商业贿赂已成为一种市场潜规则,阻碍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商业贿赂在我国滋生蔓延,已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
7.近日,华润蓝剑(广安)啤酒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巨额商业贿赂,被重庆市工商局立案查处,并被暂扣了1万多件、价值30多万元的啤酒。这是该局自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整治活动以来调查的涉及区域最广、金额的案件。由于川渝两地在啤酒销售方面历来竞争激烈,此事被媒体披露后,立即引起轩然大波,许多观点认为重庆市工商局此次行为是地方保护,将正当的促销定性为商业贿赂,从而打击“雪花”、“蓝剑”系列啤酒。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也发表声明,认为遭到“不公平的对待”。
8.2006年5月25日,北京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正式启动,重点锁定以销售、选用图书教材为名收受回扣和“手续费”及单位设小金库等问题。
近年一些地方教材购销回扣风盛行,已使不少本应“传道授业解惑”的教育工作者被金钱所迷惑,甚至跌进商业贿赂的无底洞。被誉为人文制高点、社会首善地、学术探索源、人才孵化器的教育系统因教材“回扣门”而蒙羞。
近年来教材腐败大案迭出,一次次地撞击着公众心理承受能力的底线——2004年揭发的四川省高校图书腐败大案,涉及成都、绵阳等地13所高校,36名干部被立案侦查,其中贪污受贿100万元以上的3人,涉嫌犯罪总额达1200万元;去年底查处的河南省教育厅图书腐败大案,1名副厅级官员和3名处级干部被拘,涉及回扣会额3000多万元;江苏省检察机关经过两年多侦查,挖出了一系列高校教材回扣案,该省115所高校中有109所涉案,回扣金额2000多万元……
喊打了多年的教材腐败,并没像过街老鼠那样仓皇而逃,反而“在骂声中成长”,居然出落成脸皮奇厚、心肠奇黑、裙带众多的怪胎,变成了集团化的扎堆腐败。根治愈演愈烈的商业贿赂、砸烂暧昧丛生的“回扣门”、斩断上学贵背后的黑手,需要打出组合拳,打破垄断、健全监督、约束权力,使整个教材购销链在“透明门”中运行。
一项公众调查结果显示,教材出版业在2004年、2005年连续两年进入“中国十大暴利行业”排行榜。这种现象极不正常,属典型的“反市场经济现象”。在对江苏l09所高校教材回扣案的查处中,检察官描绘出两条耐人寻味的“犯罪链”:一是明扣一小金库一个人腰包一犯贪污罪,二是暗扣一个人腰包一犯受贿罪。出版和销售环节中的漏洞、高校官员权力的失控、校园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匮缺和社会监督力量的鞭长莫及,共同造就了教材腐败这个怪胎。仅靠教育部门一纸红头文件,在行业内部作道德纪律的系统自净,恐怕难以根除盘根错节的腐败毒瘤。
9.商业贿赂有形形色色的表现形式、五花八门的手法和各式各样的内容。按照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给付或者收受回扣;
(2)赠送或者收受现金或者财物;
(3)配送证券、股票或者股份;
(4)提供其他利益或者机会。
10.建设部与人民检察院9月7日联合召开“建设系统商业贿赂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分析暨工作交流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1—7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案件1608件,占商业贿赂案件总数的26.31%。
在此次会议上,建设部向社会公布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违法犯罪20个典型案例。其中,有把原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首发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毕玉玺“拉下马”的北京市通州宋庄建筑公司及原法定代表人张桂军单位行贿案等。
建设部副部长、建设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志峰对上述案例分析说,建设系
统商业贿赂违法犯罪有四个特点:
一是权钱交易,损公肥私。案例中的受贿者大多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在工程发包、规划审批、城市建设配套费减免、企业资质审批等环节,非法受贿,为他人牟取私利。
二是以小博大,非法获利。行贿者通过贿赂等手段,取得工程承包、规划许可、企业资质等方面的市场竞争优势,用较小的代价换取诸多市场机会,非法获取比贿赂成本高得多的商业利润。
三是手法多样、行为隐蔽。“其中有直接给钱、给物的,也有假借咨询费、信息费、服务费、资助子女就学等方式实施贿赂的。”
四是扰乱市场,危害巨大。这些案件的发生扰乱了建筑、房地产、市政公用市场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严重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刘志峰说,目前建设系统商业贿赂行为仍处于易发、多发时期。这些案件全部发生在权力与资源相对集中、容易发生权钱交易的岗位上,而且发生贿赂的主要原因是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不到位,对重点岗位及领导干部的管理制约缺位。规章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致使一些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索贿受贿,牟取非法利益。因此一定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堵塞漏洞。
11.为有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行为,规范医药购销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印发了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这次专项治理的重点是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正常医药购销秩序的问题。主要是:医疗机构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行为;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医院转制、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卫生、中医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同时,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要建立行贿企业的“黑名单”制度,并及时上报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凡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两年内取消其参加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招标投标的资格,医疗机构不得采购其产品。
12.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依赖知情人的举报,知情人有无信心和积极举报至关重要。在一份调查问卷中所列鼓励知情人举报的措施中,通过宣传教育增强人们反贿赂的正义感、给予举报人重奖、对举报人身份严格保密以保护其人身安全,三者都是有效的,但其有效程度并不相同。其中,对举报人身份严格保密,以免其遭受打击报复属于最有效的鼓励举报措施;给予举报人重奖的有效性也较强;而通过宣传教育增强人们反商业贿赂的正义感的有效性一般。因此,强化举报人保护与奖励制度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斗争中具有重要意义。
13.为推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开展,广州市白云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日前制定了《举报商业贿赂有功人员奖励暂行办法》,对举报有功人员,根据没收或追缴违纪违法金额的情况,给予3万元以下的奖励。 考试大收集整理
为切实治理卫生行业商业贿赂行为,天津市卫生局建立了市卫生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用账户,多数医疗机构都建立了长效的监督机制,在门诊设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据不完全统计,天津市卫生局系统各单位上半年退还、上交各类“红包”金额近90万元。
日前,四川省人民医院等8家医院与54家药品生产企业正式签订“药品阳光采购合同”,并对医院采购药品的种类和数量作出明确规定。此举有利于阻断医药代表与医生间的销售联系,有效防止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据悉,这种“阳光采购”形式在全国尚属首次。
三、申论要求
1.请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概括出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满分20分)
2.用不超过250字的篇幅提出解决给定资料所反映问题的方案。
要求:概括全面,言简意赅。(满分30分)
3.根据上述材料,自选某一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不超过1200字的文章。要求:具体可行,条理清楚,语言流畅。(满分50分)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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